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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新闻报道,从2024年下半年至今,17岁的四川女孩湉湉(化名)一直深陷照片被盗用的困扰。湉湉表示,一些盗图者会搬运她朋友圈里的图片,直接发到他们的社交平台上,常常被粉丝或好友误认为是湉湉的小号。
湉湉提供的多张照片显示,她多次与盗图者沟通,但收效甚微。图片被拿去赚钱,这样的行为在网络上被称为“圈米”或“盗图收门槛”。
湉湉解释:“盗图收门槛”即盗用他人照片作主页,并在个人资料中设置付费门槛——用户需支付一定费用,才能获取其朋友圈开放权限。更有甚者用她的照片去网恋诈骗,甚至将照片刷在商家的虚假好评里。尽管她多次私信交涉,对方也仅是暂时将作品设为私密,从未真正删除。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林哲一近日审结了一起未成年人肖像被商业盗用案件,原告小江也是一名未成年人,业余时间在母亲陈女士的监护下做童模,平时会拍摄一些宣传照片和视频,并发布在社交媒体上。
被告某服饰公司在未得到小江及陈女士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小江的19张肖像照片用于自己网店中四款不同童装商品的宣传页面。
尽管法院判决已生效,但该公司至今仍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仍大肆使用小江的照片。
擅自使用未成年人肖像的主要目的正是商业牟利。央视记者在某二手平台搜索,出售涉及未成年人照片的商家有不少,几毛钱可以买到数百张照片,尽管有卖家标注“图片来源网络,侵权可删”,但这并不能免除肖像权使用人的责任。
林哲一庭长认为,围绕着未成年人肖像权,我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基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建立起了平等保护与特殊优先相结合的体系——他们在法律地位上与成年人完全平等,且设置了需要监护人同意等更严格的规则,但数字时代,未成年人肖像权的保护比以往更有难度。
林哲一说:“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常常隐匿于看似正常的网络活动之下,利用数字信息的易复制性与难溯源特点,大大增加了发现与追责的难度。一方面,侵权证据易消失、易篡改,网络侵权内容(如照片、视频)可能被随时删除、修改或隐藏,侵权人也可能使用匿名账号、虚假IP等,对于监护人固定证据的意识、技术和实效性都有着较高的要求。另一方面,被侵权人的损害后果难以量化。”
2025年11月,陈心(化名)也遇到了类似问题,女儿的照片被匿名账号P图发至社交平台,对方配上“小老赖”等侮辱性文字,频繁圈出陈心及其好友。
虽然平台在举报后删除了内容,但由于对方使用的是未实名认证的“小号”,发布后迅速下线,陈心至今无法锁定侵权者。
相比于商业盗用,这种因“泄愤报复”而来侵权,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困扰、担忧、恐惧等心理伤害更为深重。
广州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法官麦应华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因与未成年人杨某的家人存在纠纷,将社交平台的名字改成杨某的真实姓名,并用杨某的个人照片作为头像。麦应华介绍,被告还将头像所在主页背景设置为“厚颜”,并在账号内发布多条包含“杨某一家是老赖”“品行恶劣”等内容的造谣、辱骂视频。
此外,被告还主动关注杨某的同学、好友账号并留言扩散谣言,导致不明真相的师生对杨某产生误解,使其遭受孤立、嘲笑,正常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干扰。
在社交平台,有网友表示曾有类似经历,称如果想晒娃就发侧面背面。还有网友喊话微信团队,希望推出相关的保护功能。
媒体报道的未成年人及普通用户照片被盗用、贩卖乃至用于诈骗、侮辱的案例,揭示了网络侵权行为的隐蔽性与危害性。从法律视角看,这些行为已触碰法律红线,权利人应积极应对。
1. 侵害肖像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未经同意,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丑化肖像,均构成侵权。网恋伪装、恶意P图、盗图销售等均属此类。
2. 侵害名誉权/隐私权:将他人照片配以侮辱性文字传播,或用于虚假身份实施诈骗,不仅侵害肖像权,还可能同时构成对名誉权、隐私权甚至姓名权的侵害,导致被侵权人社会评价降低、精神遭受痛苦。
3. 商业性侵权与人格性侵权:报道中提及的盗图用于商品宣传、打包售卖属于典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侵权;而用于“网恋诈骗”、“P图辱骂”则属于恶意侵害人格尊严的行为,后者对受害人尤其是未成年人造成的心理伤害往往更为严重。
1. 民事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删除照片、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开支(如取证费、律师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对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侵权行为,被侵权人还可参照许可使用费主张赔偿。
2. 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较重的,可处拘留或罚款。利用网络照片进行诈骗活动,尚未构成犯罪的,也将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3. 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可能涉罪。例如,利用他人照片实施诈骗,金额达到法定标准,可构成诈骗罪;恶意P图并广泛传播,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侮辱罪、诽谤罪。
1. 审慎分享,管理数字足迹:在社交媒体发布含肖像的内容,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照片前,应评估风险,可利用平台隐私设置限制可见范围。考虑发布不露正脸或经过处理的照片,降低被直接盗用的风险。
2. 固定证据,及时维权:一旦发现侵权,应立即通过截图、录屏、网页公证等方式完整固定证据,记录侵权账号、链接、传播范围等信息。及时向涉事平台投诉举报,要求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3. 善用法律武器:对于平台处理不力或侵权情节严重的情况,可咨询专业律师,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涉嫌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4. 关注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未成年人的肖像权、名誉权受法律特殊保护。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应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在代表孩子进行网络分享时更加谨慎,并在权益受损时果断维权。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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